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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夯实案件质量评查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 发布时间:2022-08-16 16:47:18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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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办理的违纪案件,不同程度存在被处分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完整、证据材料调取不规范的问题,请认真整改完善,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在对何元乡纪委2021年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时指出。

近年来,为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和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施甸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3个乡镇纪委办结案件开展常态化质量评查工作,着力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调查质量,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

为保障评查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组,在评查前下发了《案件质量评分标准(试行)》,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明确了18项评查内容,列举86条扣分情形,确保评查标准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规范。

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紧紧围绕审理工作“二十四字”基本要求,重点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规、执行是否到位、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通过现场逐案查阅卷宗,对照评分标准找出案件查办优缺点,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备注,现场向相关纪委负责人进行“面对面”逐案反馈,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有效弥补工作短板,提升办案质量。

“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可以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所办案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已完成案件质量评查49件51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性意见建议52条。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各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同时,将案件评查列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倒逼案件质量水平提升。(徐子薇 赵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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