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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 发布时间:2022-07-07 17:02:2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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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在党风廉政方面尚未发现问题……”这是龙陵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给某驻在部门人员职级晋升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回复中提出的意见。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联系单位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资格审查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收到联系部门科级以下人员相关事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是否存在作风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涉及在办案件、是否贯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关键要素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等部门开展审核,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在党风廉政审核工作中,各纪检监察组坚持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做到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着力维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公平公正。

在回复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推荐考察对象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敢于揭丑亮短,做到不回避、敢碰硬,有理有据。同时,将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日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累计向联系部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0余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和“带病评优”等问题的发生。(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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