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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严查涉粮问题 守护粮食安全

  • 发布时间:2022-05-17 16:44:1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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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县粮油公司的工作报表与公司账册不一致,请你们核查一下是否存在公款被挪用的情况?”审计局工作人员将涉粮领域问题线索转交县纪委监委时说道。

经过初查,调查组了解到县粮油公司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或“高价出售低价入账”的方式,将粮油购销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伙食费、上下车费、材料费、办公费等支出摊入粮油购销成本中。

“我们在工作中图方便,将其他费用分摊到成本中的,忽视了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约束。”在调查组“抽丝剥茧”的调查下,袁某后悔的说道。袁某等人因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擅自使用营业资金垫付其他经营费用,并通过虚增购销成本、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资金用于弥补账外亏空,受到处分。

政策形同虚设、执行不力,干部不作为、不上心,难逃责任追究。《保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昌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储备粮轮空期不能超过4个月”“承储企业必须对储备粮安全进行投保”。2016年至2020年间,县粮油公司未按规定对承储的市、县级储备粮进行投保,未执行储备粮轮空期不能超过4个月的规定,县粮食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助长了企业的违规行为。

“如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懂业务,就会造成粮食系统监督流于形式,‘一岗双责’缺位,导致制约监督机制失灵。”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粮食领域腐败问题,深挖细查涉粮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共立案15件,给予轻处分24人次、重处分6人,所有涉粮问题线索完成“动态清零”。

“县粮油公司长期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虚开代开发票、违规发放绩效工资、违规经营决策、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根本上是粮食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粮食储备管理权责脱节、运行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宽松软、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所造成的。”涉粮调查组负责人介绍。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督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对县粮油公司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责令县粮油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切实执行好重大决策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规范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精准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推动粮食购销体制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董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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