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中发现有5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劳务费、津补贴,公款报销餐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会,在会上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持续做好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规范执行的“后半篇文章”,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从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规范制度执行的意识上入手,组织专题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财政局和县总工会的专业人员来进行授课,授课内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内涵、政策要点,财政会计信息质量,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开展。
“这是一次培训会,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会,既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又有利于正确认识、排查岗位风险,为党员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公正廉洁履职树立了正确导向。”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深受教育。
施甸县纪委监委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预防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全面堵塞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漏洞。着重从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制度漏洞、监督缺失等方面的问题,查摆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推动形成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
除此之外,施甸县纪委监委压实整改责任,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边整改、边剖析、边治理,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同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过通报典型案例,一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震慑,另一方面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通过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得到持续好转。”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