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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深化“监检”协同融合 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 发布时间:2025-08-18 09:56:17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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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通过‘问题共商+同堂培训’的模式,共商协作机制,共研办案实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帮助我们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参加完昌宁县“监检”联动业务培训班后,昌宁县纪委监委干部小罗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创新建立“监检”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印发《昌宁县“监检”联动业务培训班工作方案》,创新建立“纪专+法专”联合培训体系,通过双向授课、案例互鉴等,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与检察官在证据标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专业共识,形成监督合力。

培训中,检察官围绕“监检”衔接关键环节开展靶向培训,系统阐释程序衔接五步法、证据转化三要件、涉案财物处置规范,通过解剖本地典型案例,重点攻克犯罪主体认定、职务便利界定、贪污受贿罪名竞合等实务难点,促进法律条文实践转化。

该县纪委监委从结构方面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的统筹衔接;从功能方面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监督运行机制,在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的同时,推动建立与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从技术方面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监督支持机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数字化监督平台,增强科技赋能,打破数据壁垒,强化惩治联动。

“我们定期召开‘监检’联席会,共研办案实务,共探智慧办案新路径。双方就提前介入、文书送达、追缴赃款、线索移送等具体问题展开讨论。通过案例剖析和实务研讨,明确疑难案件联合会商、退查补证清单化对接等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监检衔接流程和办案质效。”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执纪监督和法律监督能力,破解监督线索少、监督能力弱等问题,该县建立重大案件线索挖掘双研判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联合研判、循线深挖问题线索,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双向突破,持续释放风腐同查同治的综合效能。同时,实行监委内审和检察预审双重把关,协同管控案件质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同研究职务犯罪案件中细节方面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规依纪依法办理。2025年以来,开展案件监委内审和检察预审双重把关2件2人,提出意见建议4条。

“‘监检’联动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而是通过优势互补形成‘1+1>2’的监督效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监检”联动培训、协作办案等机制,以信息化赋能纪检监察工作,在惩治腐败、保障民生、护航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鲍元红 熊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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