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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澄清+回访”让所长卸下包袱

  • 发布时间:2025-11-24 15:30:44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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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熊某某不存在对群众乱罚款私吞罚金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近日,保山市施甸县某派出所会议室里传出阵阵掌声。

“感谢组织的澄清正名,接下来我会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被举报的派出所所长如释重负地说。

“之前一直很焦虑,现在组织出面澄清,我们一下就轻松了,以后一起工作就更有劲了。”派出所民警长舒了一口气。

7月的一天,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里,工作人员正耐心地记录着一位老大爷的反映事项。

“小姑娘,我要反映派出所所长乱罚款私吞罚金的问题,请你们调查一下……”

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群众、查阅相关原始资料账单、函询等方式对信访举报详细核查。

“所长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我们在寨子里经常能看见他忙着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走访中,一名村民这样说。

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核查组最终认定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到派出所送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并召开会议为被举报人公开澄清正名。

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暖心回访,了解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状态等,进一步巩固澄清成果,引导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

“所长,最近你在工作上很用心,群众反映良好。要始终牢记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是工作开展的‘试金石’,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底气。”回访干部说道。

所长连连点头:“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言人,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我对自己因片面掌握信息就举报深表歉意。”信访人在听取反馈调查结果时惭愧地说。

“澄清正名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方式,但从源头上预防不实举报及诬告陷害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广泛开展信访举报集中宣传和深入基层接访下访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错告的发生。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制定“一人一案”个性化澄清工作方案,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先后为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了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胡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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