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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何元:从严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1-19 18:18:2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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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巩固“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近期,何元乡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再次开展了“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文件,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对“小金库”的危害、表现形式、专项治理的意义及私设“小金库”的处罚等进行广泛宣传。明确要求各单位、站所、部门要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小金库”问题举报渠道,使“小金库”治理由单纯的纪委、财政参与,变为全乡党员干部群防群治,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理清底数,从严自查。按照进一步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要求,乡纪委和财政所牵头,会同农经、民政等组成自查小组,对全乡站所、村(社区)及部门开展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重点围绕违规收费、巧立名目套取资金、虚列支出、坐收坐支等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理清底数;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工作机制,做到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重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进一步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明确要求乡财政所和农经站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监管,把好支出关。乡纪委把“小金库”问题列为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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