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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五项措施 加强救助资金监督管理

  • 发布时间:2021-01-19 18:22:3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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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宁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民政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运用“五项措施”,全面加强该县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严防救助资金违规使用,扎实守好民生保障最后防线,切实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加强排查,逢进必核。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家庭享受低保数据排查”.严格执行“逢进必核”制度,对每一个新申请家庭在云南省核对平台开展数据核对工作,为低保审批提供数据支持。

加强监测,精准施保。充分运用数据共享机制,摸清核查对象的情况,精准施保。继续与财政、人社、公积金、公安等部门对接,定期、不定期用各部门数据对在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用“大数据模式”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精准度”。建立健全八类重点对象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农村施保分析排查、动态调整,定期开展困难群众走访,加强预警监测,深入落实阳光低保咨询投诉举报核查机制。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基层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解决“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问题。年内计划完成基层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和协理员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

加强考核,以考促效。严格落实《基层民政业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民政业务人员、协理员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以考核促资金管理使用精准。

加强追责,严肃作风。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不遮不避,积极主动向县委、县纪委监委和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汇报,由相关部门严肃按规定处理,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杨用兴 韩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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