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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统计局:坚持“四个贯穿”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 发布时间:2021-03-08 17:00:4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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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昌宁县统计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坚持“干事”和“干净”两不误,“履职”和“尽责”两手抓,以“四个贯穿”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统计工作保驾护航。

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责任落实始终。责任落实是最大的落实,党组率先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统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组书记率先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率先落实“一岗双责”,全局上下形成以上率下、上下齐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氛围,不断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思想政治教育是立德树人的根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教育统筹安排,带动引领全局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强化警示教育、红色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脑中有把“戒尺”,心中有盏“红绿灯”,做到不闯红线、不触底线。

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始终。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相结合,时刻对统计数据造假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遏制“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修订完善多项制度,从制度上夯实统计基础,防范统计造假。

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制度建设始终。制度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举措,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制度管人、用规章管事”的工作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自觉遵守规章纪律,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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