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党的十九大以来,昌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行了持续探索实践,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当好“旗子”、用好“尺子”、播好“种子”、开好“窗子”四个方面研制“良方”、对症“下药”,全力打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班子和队伍。
当好“旗子”,带领法院发展。“旗”既是引领,也是方向,代表着规划和前行。要求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谋在先、干在前,在昔与今的脉络中深刻洞察自己“站在哪里”,在内与外的比较中深刻剖析自己“差在哪里”,在时与势的把握中深刻谋划自己“走向哪里”。科学谋划昌宁法院发展蓝图,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大力弘扬敢担当、善担当的精神,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
用好“尺子”,严格法院管理。“尺”既是标尺,也是戒尺,代表着管理和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求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
播好“种子”,激发法院活力。“种”既是种子,也是播种,代表着希望和未来。“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要求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决破除急于求成、小进则满的思想,扎扎实实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司法实践中,结合审判规律和昌宁法院的工作实际,总结、巩固、拓展和提升好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
开好“窗子”,树立法院形象。“窗”既是窗口,也是形象,代表着表率和示范。要求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法院的“领头雁”,始终带头做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坚持以身作则,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行动,发挥引领作用,凝聚全院干事创业的合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朝气蓬勃的法院干警队伍,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辉乃旭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