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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猴桥:把警示教育课搬到庭审现场

  • 发布时间:2021-06-29 17:45:3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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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警示教育大多停留在通报案例以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图片展,此次能现场观摩庭审,比任何文字或图片都要震撼和生动,具有很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带头遵纪守法,教育引导好身边人,为维护猴桥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庭审结束后,猴桥镇上街社区党员李晓东表示。

自2月省、市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工作以来,猴桥镇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思考、探索警示教育新途径。5月25日,猴桥镇纪委以猴桥法庭开展“阳光法庭”活动为契机,组织部分社区村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旁听庭审现场,切实用活警示教育素材,不断树牢广大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

此次组织党员及村组干部观摩庭审现场,是为了更好的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树立纪法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吸毒等突出问题。通过此次危险驾驶罪的庭审,在场的党员、村组干部零距离旁听观摩了整个案件的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观摩人员表情严肃,认真专注,尤其是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中,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

“开展党员、村组干部旁听庭审是推动猴桥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过程中探索出的新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猴桥镇纪委将‘趁热打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农村无职党员吸毒、酒驾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进一步做好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不断完善与政法部门联动机制,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共同营造猴桥良好的社会秩序。”猴桥镇纪委书记尹磊说。(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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