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落实提升年”活动,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有效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红杠杠,划好内部控制“警戒线”。根据岗位职责、业务风险、资金用量等明确内控建设重点,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等3个规则,《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4个细则,《财务管理办法》等10个办法,给各项经济活动划上了“杠杠”。以信息系统为支撑,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流程标准,形成了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做到件件留痕迹、事事可追责。通过狠抓落实、强化督查问效,推进规范管理落地生根,形成既节约高效又保障流畅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黄框框,拉好内部控制“隔离带”。从单位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内部评价体系建立与内外监督检查四个方面,重点围绕七类重要经济活动,认真查找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交叉、重叠、矛盾、缺失和与业务流程关联度不强等缺陷,对各项制度(标准)进行重新修订与整合,将预决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内外监督等11项内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中,将控制范围、控制目标、审批权限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保每一项业务都在“框框”内规范运行、高效运转。
画圈圈,筑好内部控制“防火墙”。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的全面工作,将内部控制贯穿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管控。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授权体系和制衡机制,形成了“三重一大”等事项的正确议事决策机制、高效执行机制、有效监督机制,确保党组会的决策权、具体承办部门的执行权、政治部的监督权“三权分离”。逐项编写每一项业务风险控制矩阵,认真查找业务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了《风险评估管理办法》,遵循“归口管理、部门自评、综合评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每年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辉乃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