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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为鉴 防微杜渐

  • 发布时间:2021-08-11 15:51:1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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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观看结束后,全体人员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交流讨论。大家认为开尔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巨额款项行贿“围猎”领导干部的典型案例,涉案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围猎”手段之疯狂,令人瞠目结舌,被“围猎”的党员干部达100多名,危害之大,发人深省!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案为鉴,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常怀律己之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针对开尔公司的案件中以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主要目标,区检察院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审视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认真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自检自查,不断完善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实施项目。

随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院涉及项目建设的办公室、信息化负责人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马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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