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社会氛围,万兴乡“四措并举”深入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
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万兴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
进一步抓好落实,深入自检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乡项目办、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治办、卫生院、派出所、中心校、安监站、7个村(社区)等17个单位部门开展自检自查。
进一步强化监督,精准执纪问责。对各职能部门自检自查发现和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依规、依纪、依法,科学精准有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进一步深化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乡党委切实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进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深度融合,边整治、边完善,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把整治工作的实践创新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成效。(莽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