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推进全省‘河湖革命’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请各位河长按要求完成巡河履职,落实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2022年以来,施甸县酒房乡纪委将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目的是进一步发挥乡村两级河长履职作用,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见效。
该乡纪委制定印发督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形成“职能部门督事、纪检督责”的工作格局,由乡纪委联合水管站每个季度对乡、村两级河长制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
乡纪委对乡、村两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由水管站负责人在每月上旬、中旬进行巡河提醒,每月月底进行巡河情况通报。对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进行督促落实。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倒逼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以存在的突出问题、水污染突出河段为重点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侧重于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的细化实化和实施情况、乡、村(社区)河长履职情况、河湖突出问题的研究和落实“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建立等的推进情况。切实做到了“溯源到点、溯责到人”,为监督“河长制”落实夯实了基础。5月份以来,结合施甸县“河湖革命”+“清廉环保”专项行动,该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3条,已整改1条,正在整改2条。
“下一步,乡纪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更强的政治监督扛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时代重任,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该乡纪委书记表示。(张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