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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法院:“一线工作法”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 发布时间:2022-08-17 16:56:0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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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昌宁县人民法院对全县人民的公开承诺。自“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用好用活“三个工作法”,推进干警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各方面变革,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有新提高。

该院深入推行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将院庭长办案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院庭长“领头雁飞在办案一线”的作用,主动办大案、办难案、办新类型案,施行亲自办、主审办、全程办,倡导多办案、真办案、办好案,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突出院庭长作为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年轻员额法官的业务指导,提升案件裁判质量,带动全院形成“以上率下、上下一心”的良好办案氛围。今年以来,院庭长审执结各类案件990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0.77%。

牢固树立司法资源向一线倾斜的鲜明导向,将25名员额法官科学配备到各审判团队和人民法庭,优化调整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比例,实现78.46%的司法资源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为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减负松绑,让一线干警从诸如卷宗扫描、装订等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线”的优势,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为人民群众量身订制“普法菜单”送法下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积极引领向上、向好、向善社会风气。今年以来,卡斯、勐统、耈街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9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46.06%,审结628件,结案率88.58%。

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三进”工作业务能力培训,对“三进”政策解读和调解平台的使用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线上解纷能力,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体验到司法的便捷高效。在三个法庭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的案件343件,调撤率54.61%。继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三个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坚持阵地前移、力量下沉,分别设立了耈街“阿兹拔、蒙王子调解室”、勐统“家事调解室”、卡斯“委派委托调解室”,借助基层各方调解力量,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将良好的民风民俗、家风家训融入常见的山林土地纠纷、相邻纠纷、家庭矛盾等调处化解中,推动矛盾纠纷处置在前端、消除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乡村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全力打造社会治理联动共治新格局。

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院领导带头、法官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部门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及座谈交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余次,充分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防范预警提示等工作,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2728件,同比下降10.65%,诉源治理初见成效。同时,坚持每周一提醒、每月一通报审判质效运行情况,准确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掌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各项工作部署。

“下一步,法院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摸准一线实情、发现一线问题、解决一线困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得到增强。”该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辉乃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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