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县公安局积极践行主动警务理念,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以督查工作责任清单为载体,构建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问题隐患超前自查、提早自纠、及时消除,有力提升了队伍管理效能和实战能力。
该局聚焦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了《龙陵县公安局督察记分办法》《龙陵县公安局民警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规范文件,通过周一学习的方式组织全局全体民警开展学习,使民警、辅警熟知督察内容、方式和奖惩措施。搭建督察格局,成立“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实体化运作督察中心,对全局各部门开展日常督察。同时,要求各单位层面建立由教导员牵头的督察小组,每天安排人员分时段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察工作,由督察大队不定期对督察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实行即时通报、每周通报、每月通报三种模式,对警容风纪、上班纪律、值班备勤、执法场所等即刻需整改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对内务管理、接处警工作、业务工作等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周通报,倒逼责任人员按时完成任务,规范执法。对重点工作、打处绩效、综合考评等督察情况在月例会中予以实名通报,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
该局聚焦重点工作进度,将督察中心工作以及上级各类专项行动纳入督察重点,按照月度、季度、全年任务目标,跟进督察各类考核绩效进度。把督察活动贯穿于任务分解、落实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进展当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民警,及时通报提醒推动,确保整体工作走在前列。聚焦执法办案关键,围绕执法安全、规范办案、依法履职等关键,用好网上督察系统,积极开展网上执法监督巡查,推进执法督察向执法办案全过程延伸。聚焦易出问题部位,针对110接处警、窗口服务等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环节,采用电话回访、网上巡查形式着重督察民警、辅警的工作落实、警容风纪、规范用语和办理结果,防止出现有责信访投诉。同时,对“车、酒、网、密”“八小时之外”管理等队伍管理中易发生问题的部位作为督察要素,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确保队伍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察9次。
充分运用绩效考评这一杠杆,将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民警的年度考核、调整使用、表彰奖励均考虑日常督察纠错问责情况。明确民警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则视情予以加分,以此激发警队活力。反之,凡被督察通报曝光的、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的,对民警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督察记分、约谈、训诫谈话,甚至停职检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