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工作动态>>基层风采>>正文

昌宁湾甸:强化“3311”村务监督工作机制 规范“微权利”

  • 发布时间:2022-09-23 17:25:2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秋风清爽,暖阳高照。走进“天然温室”湾甸坝,放眼望去,四处皆是热火朝天的生产图景,傣乡人民刚刚收获芒果、菠萝蜜等热带水果后,又种下一颗颗嫩绿的蔬菜幼苗。今年以来,湾甸乡积极探索“3311”村务监督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村组干部履职用权,为实现冬季蔬菜、春季西瓜、夏季林果、秋季粮食的湾甸特色农业发展之路保驾护航。

湾甸乡纪委聚焦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全面探索推行“3311”工作机制,即:围绕职能职责,制定了工作清单、监督清单、整改清单3张清单;厘清村组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3个责任;每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例会进行1次监督工作汇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走访1次农户,持续推进“三访”工作常态化。

“自乡纪委推行‘3311’村务监督工作机制以来,我们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基层监督的最后一环,只需对照好乡纪委每月派发的工作清单,逐一抓好监督落实,既可做到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又可提升工作质效,不走弯路。”提及“3311”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大城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颇有感慨。

村务监督是基层乡村治理的关键环节。湾甸乡纪委立足职能职责,以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着力点,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阳光监督员等一线监督力量,抓实农村基层监督“前沿阵地”建设,切实让村组干部当好“领头雁”、管好村级“民生账”、护好村民“钱袋子”。

“‘3311’工作机制的出台,旨在着力解决监督难、不会监督的难题,通过采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制’的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能够更精准的掌握各村、各部门以及各项目的工作动态,同时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热情,解决了部分干部不会监督的工作难题,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思广益,促进了年轻干部主动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好的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大局中来。”该乡纪委负责人介绍道。(殷彧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