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同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处分。”近日,施甸县委办召开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县委办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上,通报了县委办对本单位1名党员的处分决定,并强调要深入剖析问题,确保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从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班子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把干部监督管理抓在日常、管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从思想源头上防止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树牢纪法意识、守牢纪法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忠诚履职尽责,对自己负责,对父母家人负责,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该办负责人要求道。
“今天通报的案例,是活生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极为深刻,自己深受教育,今后绝不能心存侥幸,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原则,时刻绷紧‘纪法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一位干部表示道。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抓实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做‘局外人’,避免成为‘案中人’,实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程大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