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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龙山:讲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 发布时间:2022-12-26 16:14: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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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作为一名党员,没有带好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在被处分了真是不划算,我们今后一定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是啊是啊,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一定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规范自身的言行,时时刻刻给身边的人做表率,违纪违法的事情我们坚决不能做,我们要引以为戒。”……近日,龙陵县龙山镇一名党员谈及“身边人”的违纪行为,深有感触,扼腕叹息。

日前,龙山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三访”工作过程中了解到,该村一名党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镇纪委主动作为,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按照党纪规定给予其处分,并对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在党员队伍中产生了强烈反响,特别是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的其他党员同志纷纷进行了反思,开展“自我体检”。

将“身边事”变为“警示钟”是龙山镇纪委强化以案为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该镇纪委坚持选取本辖区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旨在用熟悉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部分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以身说纪”,警醒教育“身边人”,使纪律教育不走“形式”,更“走心”,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不当“看客”、不作“旁观者”。

“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更易引发大家的关注和共鸣,也更能触及灵魂,实现把违纪违法者的‘后悔药’当成‘预防针’,让全体党员时时、事事、处处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和威慑。”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赵紫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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