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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龙山:将党纪学习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 发布时间:2024-06-26 18:43:40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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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带被告人……”随着法槌落下,龙陵县龙山镇邱某某、李某某等7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在龙陵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为发挥反面典型“活教材”作用,龙陵县龙山镇结合实际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党纪学习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全镇共1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接受“沉浸式”党纪学习教育。

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的深入,“身边人”成为“案中人”的鲜活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让在场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这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看到他们被铐上手铐带走的那一幕,我内心触动非常大。自从酒驾醉驾入刑以来,仍然有人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究其原因大都不外乎是心存侥幸、不畏法纪。”

“酒驾猛于虎,我们要始终做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该树牢红线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无所谓等心理,以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模范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时时处处严格自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为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纪法教育课’,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法治观念,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龙山镇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纪法惩处“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不断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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