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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精准找“茬”评案件 补齐短板促提升

  • 发布时间:2023-08-04 17:19:35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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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抽查案件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象达镇纪委办理案件存在被谈话人核对谈话笔录签署意见不规范,立案决定书未加盖纪委印章;木城乡纪委办理案件存在提取手续不规范,多页提取未加盖骑缝章……”。近日,龙陵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对乡镇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并就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此次评查工作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坚持案件评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采取突出重点、交叉审核、集体研究的方法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审查室配合,将10个乡镇纪委分成3个小组,按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执行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等8方面对抽查案件进行严格交叉评查。共抽查乡镇纪委自办案件20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起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

“你们的审理报告怎么没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栏?”“我们的问题线索办理登记表移送或受理栏一直都没有填写过呀……”案件评查现场讨论异常活跃。各乡镇纪委通过交叉互评案件,主动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再通过被其他乡镇评查,发现所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对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的一些模糊定义、不完善的程序有了更加明晰的理解,实现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查漏补缺,认真落实工作程序、工作标准、文书规范等相关要求,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能力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碧寨乡纪委书记表示。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县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落实“乡案县审”制度,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关,对移送审理的案件,坚持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2018年以来,共审理案件423件,其中审理乡镇纪委自办案件188件,占审理案件总数的44.44%,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对办结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和互相评查,就是要做到‘鸡蛋里挑骨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还能为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充电赋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案件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匡家艳 李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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