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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小切口"监督追回1.98万元 养老保险金

  • 发布时间:2023-06-21 11:40:5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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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跟区人民法院和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即将启动对张某某的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程序,收缴到的违纪资金一定退还给相关群众。”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惠民行动”中,查处了一起挪用群众养老保险金的案件。

事情还要从去年5月份说起,保山市隆阳区委巡察组到辛街乡开展巡察工作,收到群众举报该乡事业单位人员张某某长时间挪用群众的养老保险金,导致群众养老保金出现漏缴问题。随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到区纪委监委,根据安排由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经查,张某某挪用了秦某某等3名群众让其代缴的养老保险金1.98万元,导致3人当年的养老保险金未能正常缴纳。查清问题后,因张某某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于当年8月份被隆阳区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处分期24个月),岗位等级由10级降为12级,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沙主任,还得请你帮我们再想想办法,虽然纪委的同志处理了张某某,但她平时生活十分奢侈,我们被挪用的养老保险金都被她用完了,钱还是拿不回来,请您一定要帮我们想想办法呀。”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3名群众在处分决定下达后不久再次来到区纪委监委反映问题。

“张某某虽然被处分了,但是养老保险金已经被挥霍一空,且目前没有能力偿还,群众养老保险金拿不到手,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收到群众反映后,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焦急地说道。

针对问题,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在区纪委监委要求下立即与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发现张某某的住房公积金可作为执行收缴违纪款的资金。多方协调后,终于在今年5月对张某某的违纪款进行了收缴,并通过隆阳区财政账户直接将钱返还到秦某某3名群众的卡里。

群众利益无小事,张某某案违纪款的成功收缴,是该区纪委监委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惠民行动”中的一次具体实践。针对案件背后原因,该区纪委监委协同区人社局,对全区养老保险金发放情况开展“小切口”监督检查,推动构建养老保险金监管高质量“闭环链”。与此同时,通过建立“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在情况通报、问题研判、线索排查等方面加强交流沟通,形成多维监督、同向联动、整体推进、全面发力的监督格局。

“在养老保险金缴纳过程中,由于涉及群众多,人工代缴风险点高,除了核查数据和代缴行为外,更要全面梳理岗位风险。”该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审查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张某某案件发生后,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自查自纠、“室组地”联动的实地监督检查,该区发现了养老保险金领域的不少“病灶”,共严查相关问题线索3件,合计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施荔潇 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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