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监控视频保存时间限制,未能查看反映时段的全部视频,虽然目前尚无证据证实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但也不能明确排除存在的可能性,建议对余某本次被不实举报的情况不予澄清。”在龙陵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内,分管领导正召集承办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近日予以失实了结处理的一件检举控告进行分析研判,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对检举控告失实进行了结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避免造成‘反效果’,我们将严格对照应予以澄清和不予澄清的情形,结合被反映人一贯表现等强化对失实检举控告的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通过承办部门提建议、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的层层审核把关机制,提高澄清正名工作质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龙陵县纪委监委对澄清正名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综合协调、承办部门具体实施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分析研判、报批审核、督促落实、情况报送、总结评估等工作,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维护全县党员干部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澄清正名工作34件次,为3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1个单位进行澄清正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工作始终,认真听取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及表态,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通过谈心谈话和暖心回访,一对一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解开心结,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和精神压力,助力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腾出精力干事创业。
“在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分析甄别,提高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的能力,对于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让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让诬告陷害者无处遁形。”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保护担当者,又要惩戒诬告者,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