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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出台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意见 夯实整改工作机制

  • 发布时间:2021-01-28 15:44:4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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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巡察制度以来,腾冲市先后组合式开展巡察14轮,始终坚持“巡”“改”并驾齐驱、首尾相应、守正创新,去年12月,市委研究出台《中共腾冲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将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意见》创新提出‘压实6方责任’和‘完善6项机制’,进一步细化市委、领导小组、纪检及组织、被巡察党组织等6方责任,完善反馈、督导、评估等6项机制,重点解决谁来整改、谁来推动整改、谁来监督整改、如何规范整改等问题,做到同题共答、合力攻坚,推动整改工作机制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立足“谁来整改”,催生内生动力。把整改责任压力传导给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从本级、本人改起,激发被巡察党组织“治本肃源”的意志决心,把外部推力转化为内生动力,聚焦“人、事、因、制”排查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立足“纵深推进”,多部门点线面推动。《意见》明确,通过着力打造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链条,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整改格局。把市委、领导小组、市级分管领导、行业部门摆进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巡察整改强大外部推力,用大力度、硬手段形成震慑的“场效应”。巡察机构建立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各单位整改情况,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协调组织开展整改成效检查。

立足“构建监督合力”,整改监督不留死角。纪检、组织将整改监督加在日常、压在平常,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督的具体举措,深入推进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踪督办,努力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同向发力、深度融合的整改监督“闭合体系”,实现震慑叠加效应。

立足“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固化巡察反馈和移交、定期汇报、整改评价、整改约谈、通报曝光、成果运用6项机制,把各方的整改责任牢牢绑在一起,推动问题共治,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中的标本兼治作用,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验收不过关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杨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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