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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紧盯问题清单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 发布时间:2021-05-25 15:40: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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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要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近期,中共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就如何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昌宁县十三届县委期间共开展十五轮政治巡察,实现届内常规巡察和“巡审联动”“两个全覆盖”目标。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2807个,移交问题线索177件,立案40件,党纪政务处分40人,成案率达22.6%。

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该县对各乡镇、单位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点对点下发《工作交办通知书》73份,督促整改问题334个。同时,综合分析十五轮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三个聚焦”,分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建立“面上问题清单”,梳理41个具体问题。

经梳理,县直单位的面上问题突出表现在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廉政提醒谈话流于形式;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学习流于形式等方面。乡镇问题突出表现在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少数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党性不强,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内生活不认真,甚至违纪违法等方面。村(社区)问题突出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不及时等方面。

“政治巡察的目的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通过发现问题、分析根源、提出对策,在督促个性问题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整改,不断规范工作,有效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县委巡察办主任在谈巡察工作体会时讲到。

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结合所制定的“面上问题清单”,该县有针对性地提出8项对策建议,督促存在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据悉,下一步,该县将通过下发巡察建议书(函)、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二次整改”、修订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等方式,不断推动面上问题和个性问题的有效整改,多措并举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洪浩英 金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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