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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党建助力巡察“利剑”显锋芒

  • 发布时间:2021-12-23 16:30:4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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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鲜红旗帜。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巡察一线,就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昌宁县委第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负责人说。

临时党支部始终坚持“围绕巡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巡察”的工作思路,把党组织设在巡察工作第一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建好组织、强化教育、严格管理,不断践行初心使命,磨砺巡察“利剑”,确保党建工作与巡察业务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

建好组织,把党旗插在巡察一线。巡察组成员原则上从单位抽调党员干部,抽调期间相关业务与原单位业务脱钩。为便于工作开展,每轮巡察启动前,按照有关程序审批,每个巡察组组建一个临时党支部,明确巡察组组长为临时党支部书记,临时党支部主要履行巡察期间巡察组成员教育管理、重要事项决策等工作。通过组建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巡察组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强化教育,把活动开在巡察一线。巡察组以临时党支部组织学习,重点围绕“三个聚焦”监督清单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工作制度汇编》等相关制度规定以及被巡察单位的性质、职能、特点,开展学习和讨论。邀请组内经验丰富的巡察人员就如何把握巡察重点、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如何深入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分享自己的巡察工作经验,引导组员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提高政治站位和角度。通过巡察组内“传帮带”,进一步提升了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严格管理,把形象树在巡察一线。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组是县委派出的,代表县委履行巡察政治责任,巡察干部的纪律作风事关党委的形象。工作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组成员岗位职责、巡察人员纪律要求“十二个不准”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请示报告、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巡察“两不”规定,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建立巡后评估机制,由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组工作进行评价。

“巡察监督是政治监督,只有筑牢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才可以有效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通过参加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我们的政治素质、巡察能力、担当精神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县委第五巡察组联络员深有感触地说。(殷彧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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