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制定印发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合力完成。
(三)全面落实整改,推动成果转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整改。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国之大者思维树得不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执委会上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办公室、监督科在会议前结合当前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学习重点和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实际,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准备好学习的主题和学习的内容。会议上,由主要领导带头领学,本着深化理解、强化信仰、融会贯通的原则,带领参会人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办公室、监督科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的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目前,召开党组会议8次,执委会议2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0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慈善法》要求依法加强项目执行公示,不断增强红十字公信力,2023年共公示募捐物资情况36条、物资发放情况54条、募捐捐款情况25条、捐款使用情况95条,共计210条。切实落实政治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保山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监事会监督事项”等重大事项列入了党组讨论和决定的议事范围。研究制定了《保山市红十字会助力云南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领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调研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制定了2024年调研计划,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项目实施地、乡镇等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目前,班子成员到一线调研25次,共82天。
2.加强党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核心职能作用。加强指导督促基层业务。年初由会领导带队分别赴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红十字会,以及腾越镇、新华乡、团田乡、碧寨乡、木城乡、勐糯镇等红十字服务站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慰问、关爱留守儿童、基层组织建设为主题的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保山市红十字会执委会议事规则》,有效规范了本级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程序,以及网络安全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强化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对生命体验馆进行了修缮改造,印发了《保山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并对特殊行业开展了救护培训。加强对会员、理事、志愿者管理,结合“博爱送万家”活动已与兼职副会长进行了回访,邀请部分理事到会座谈交流回访2次。根据《慈善法》要求依法加强项目执行公示,不断增强红十字公信力,在博爱中国网站公示募捐物资情况36条、物资发放情况54条、募捐捐款情况25条、捐款使用情况 95条,共计210条。加强捐赠和救灾物资管理,2024年“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放“旋转铅笔”295份、救灾救助家庭包 98个。结合红十字会备灾仓库搬迁之机,已与蓝天救援队达成合作意向,组建应急救援队,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进一步提升救援队水上救援能力,强化院前急救能力。
3.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到挂钩村重点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单亲的问题开展调查,并与村干部共同制定了2024年帮扶计划,明确了帮扶措施。结合博爱送万家活动,已对10户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慰问,积极开展“一对一”助学帮扶工作。强化组织宣传发动能力,积极组织市区红十字志愿者,参加保山市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按照创文创卫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志愿者到惠通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筹款筹物力度,与北京尚学路、怒江行·爱相随等组织签订筹款协议,积极谋划好“5·8人道公益日” “99公益”网络筹款工作,党政领导带队到上海、昆明开展筹资动员工作,加强与上海闵行区红十字会、各大基金会的对接力度,积极争取留守儿童帮扶项目,向厦门红十字会争取到 20 余万元物资;“5·8人道公益日”活动,筹款金额、动员人次均创历史新高,居全省第一。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组织乡镇红十字会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红十字系统赈济救护工作线上培训1次,着力提高其业务水平。
4.增强忧患意识,加强防范应对重大风险能力。着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工作,修改完善了《保山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 ,并参加了保山市2024年度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三级桌面推演和2024年重特大地震灾害123 快速响应演练并圆满完成相关任务,更新了应急处置理念,增强了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完善了市红十字会保密工作制度,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并与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保密承诺书。
(二)对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牢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保山市红十字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与有关同志开展严肃谈话,将所持股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认真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春节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7次。
2.强化监事会监督责任。 年初已经制定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围绕如何抓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实行问题清单化挂账销号监督,围绕市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如何做好常态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在全年内抓好监事会全面监督,4月3日监事会听取了执委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要求。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加强了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
(三)对巡察反馈“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坚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团结干事氛围。加强班子团结协作能力。健全完善了《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市红十字会执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党政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增强议事效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强化干部队伍人才建设。及时与编办、人社、组织部门进行对接申请,公开遴选培训中心1人,并对其他岗位干部职工岗位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1次,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强化了回避制度的落实。
3.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市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业务经办人、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及流程。严抓党员教育管理,与全体党员签订2024年“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并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报告有关情况。制定了“文明行动先锋队” “志愿服务先锋队”“创建民族团结先锋队”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加快项目推进进度。及时征询与上海闵行区红十字会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执行方案。
(四)对巡察反馈“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成果运用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扛牢政治责任抓实问题整改。结合博爱送万家活动,对储存的棉被进行了妥善处理;代省会存储的老式帐篷及时向省会请示,并结合仓库改造,全面清理,依规按章处置。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保山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干部任前公示程序等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两个维护”,通过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紧抓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作为承担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领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既要把已经解决的问题形成可查可见的材料,又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坚持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互为助力,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5079;联系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53号;电子邮箱: bshszh@126.com。
中共保山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