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及时部署,高位推进整改。市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机关党组书记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和1次民主生活会,及时研究巡察整改重点任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正确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和落实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市政协机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
(二)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整改。市政协机关党组科学统筹,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山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对问题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建立反馈问题销号制度,逐项验收,逐项销号。班子成员主动认领3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市政协机关党组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举一反三,于3月底全面启动机关新一轮制度建设工作,对涉及的111项工作制度进行“废改留并立”,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50余次,在“保山政协”网站开设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教育引导市政协机关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协各项职能。紧扣全市“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打好项目投资、“三大经济”、“两个增收”、改革开放、生态保护、教育提质、卫生健康、总体安全“八大突围战”等中心工作,安排重点协商议题14个,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履职尽责,着力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3.扎实做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对《保山市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审三校”和发布审批机制。
4.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党管保密原则,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将保密工作纳入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育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好保密义务,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规范好个人行为,加强对涉密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健全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对机关保密工作相关制度提出修改意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处理涉密文件。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市政协机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委室主任严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落实落细。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和家风助廉工作,组织观看了《“看片人”成“片中人”》《糊涂官出行记》等警示教育片,班子成员参加市委组织的“沉浸式”警示教育18人次,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禁酒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组织开展了202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业务培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主要领导最后审核把关。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机关财务工作,申请单设办公室财务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基层工会职工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保山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审批程序,认真审核报销票据,各项报销严格执行“四人会签”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协机关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坚持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通报,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例行检查。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所涉《中共保山市政协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及时修订。举一反三,全面启动市政协机关新一轮制度建设工作。强化工作职责,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保山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录入工作,固定资产录入错误问题已于2022年度通过补录新增资产整改完毕。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和统一使用订本式记录簿,加强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规范标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会议记录的质量,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加强节假日公车入库管理,严格执行《保山市政协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节日放假前对公车入库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办公室分管领导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三)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够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会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提高机关党组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审核2023年机关党组班子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和班子成员材料。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在个人发言提纲中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
2.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把正向、反向测评内容列入干部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对公务员进行了政治素质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鉴定。开展干部兼职排查清理,对市政协机关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等兼职情况进行了再次排查。
3.加强基层党务工作。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分别召开市政协机关党组和党总支会议,研究安排深化工作方案,年内以“争做四个表率、争创四优机关”为重点深化拓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加强对结对共建共创工作统筹谋划,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24年“结对共建共创”工作方案,促进机关三个党支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党支部工作提醒,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严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清理2018以来3名申请入党的党员材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
(四)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巡察工作认识,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时限扎实做好本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机关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33个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合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有效促进了政协机关工作提质增效。
2.压实具体整改责任。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公经费”开支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各种费用的审批管理,尤其是加强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维修等事项和费用的审批及控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深化思想认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树牢并养成机关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的习惯。
3.落实巡察共性问题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结合2022年5月25日以来,市委召开3次巡察整改推进会指出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主动查找机关可能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未巡先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用力落实整改的事项,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不反弹回潮。
(二)全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年内全面推进机关新一轮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政协机关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全面推进政协机关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政协机关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907;联系地址:隆阳区人民路新50号保山市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bsszx@126.com。
中共保山市政协机关党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