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工作动态>>巡察工作>>正文

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隆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8-08 09:45:36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隆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隆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相关成员,隆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省委第二巡视组统筹指导下对隆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是督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的重要保障,是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隆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珍惜这次接受全面“政治体检”的难得契机,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共同完成好省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开展巡察是省委、市委对隆阳区纪委监委的政治关心关爱。市委第一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隆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表示,区纪委监委将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扣政治任务和职责使命,坚决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如实汇报、带头履行责任、带头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标准,更实工作,更严作风,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迅速响应、坚决执行。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举一反三,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逐项明确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隆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隆阳区纪委监委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97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8﹕00,联系电话:17708756575,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隆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隆阳区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