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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昌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8-08 14:47:5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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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昌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昌宁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昌宁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他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对昌宁县纪委监委开展提级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昌宁县纪委监委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指出,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内容,紧盯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履行主责主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委机关自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整改监督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昌宁县纪委监委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严格遵守纪律,通力合作、同题共答,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围绕目标、同向发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昌宁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表示,本次提级巡察,既是对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综合会诊”,也充分体现了省委、市委对昌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巡察期间,昌宁县纪委监委将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将严守各项纪律,行动上坚决配合,联络组要主动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落实好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向市委巡察组反映真实情况,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性、转变作风、提高自身建设、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为推动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进驻昌宁县纪委监委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9;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98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bsswd5xcz@126.com。巡察组每天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8月2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昌宁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昌宁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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