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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4-11-20 17:33:19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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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应急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再次组织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听取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提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思路和方向。

(二)深入分析研判,强化整改措施。市应急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中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会议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以实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责任。市应急局党委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使命,着力解决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为主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责任意识。

(四)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定期督促、严格销号,督促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将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国债资金,实施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为全市县、乡两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提升基层救援实战能力。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暨综合减灾工作专题培训,加强部门协同作战水平,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分析研判,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2.坚持“两个至上”,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以来,全市相关行业领域排查重大隐患100项,行政处罚265次,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1个,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10次,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家。二是聘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对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开展专家指导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服务,从管理和技术层面加强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切实运用法治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信用中国、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公开力度。

3.强化措施落实,抓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减灾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等主要涉灾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会商,互相通报信息,共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得到有力补充,按照不归我所有、但归我所用的模式,与2家供货商签订救灾物资代储协议,基本满足全市救灾需求。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常态化应急调度抽查机制,完善卫星电话、370M手台和对讲通信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对各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确保24小时通讯无阻,提升应急值守的效率和水平。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制定《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办法》,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题廉政家访1次和提醒谈话2次。二是制定印发《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见行见效。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梳理分析专款未专用的原因,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会计科目调整,做到资金原渠道归还。二是强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规范了公务接待、会议、培训、机关事务、临聘人员工资、工会经费报销审签事项,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了财务人员既经办又审核的问题。

3.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实的学风文风撰写各类发言材料,切实防止网络抄袭和照搬照抄现象。二是树紧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持续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自觉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委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坚持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好,真正做到了“六个谈透”。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讨论干部人事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保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集中学习,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问题核查工作,对3批次需认定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有效性进行了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次,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个人档案进行再次核查,及时查缺补漏。建立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清单台账,做到每次干部人事档案交接必有清单。

3.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接,提炼品牌特色,并将模范机关创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党建发力突破年”重点项目清单》,深入开展“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活动,利用现有素材拍摄制作模范机关创建专题片1部,巩固擦亮“四色应急”吹响365集结号机关党建工作品牌。二是制定印发《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六个清单,全面压紧压实压牢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共管责任。认真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2024年以来已召开会议2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活动室中的党员义务、党员权利专栏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关于“巡察、审计、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印发《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工作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建立重点工作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全流程登记制度,各责任科室(中心)、政治部,执法支队、信息中心按要求形成重点工作办理情况分台账,实现自收文、分办、承办(批示)、落实(反馈)全闭环管理。

2.切实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实施云南应急数据汇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云南省应急视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全市应急指挥调度软硬件设施。目前,市应急局及五县(市、区)应急局会议系统已配备到位。二是印发《保山市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应急指挥部建设方案,目前,市本级及五县(市、区)均已完成“应急指挥部”标志标识更换,正在推进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指挥大屏建设。接入铁塔高空视频监控(智慧平台)180余路视频资源,实现重点区域全天候、无死角监控,为快速响应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结合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有效克服在工作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强化跟踪督促,适时调度整改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整改情况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做好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12805;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栋7楼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bssyjjzzb@163.com。

中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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