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提级巡察施甸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施甸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同志,施甸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巡察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对施甸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施甸县纪委监委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四个摆进去”的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指出,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县纪委监委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施甸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施甸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表示,本次巡察,是对施甸县纪委监委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纪律作风的一次“综合会诊”、理想信念的一次“集中补钙”、思想心灵的一次“深刻警醒”,也是推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的有力举措。施甸县纪委监委将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巡察要求,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把接受巡察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改革发展的“助推器”。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向市委巡察组反映真实情况。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性、转变作风、提高自身建设、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纵深推进深化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助推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进驻施甸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01,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651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3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施甸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施甸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