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公元1656—1718),字文焕,号眉川,广东海康(今雷州)人。他于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中进士,历任福建古田知县、台湾知县、湖南巡抚、福建巡抚等职。他以极致的清廉、勤政爱民被载入史册,被康熙皇帝赞为“清廉中之卓绝者”。
一生清廉
陈瑸出身寒微,深知民间疾苦。他曾说:“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他认为贪污源于欲望的膨胀,官吏妄取一钱,即与百千万金无异。
陈瑸甫入官场,即立志“誓不寄银回家!”他在给儿子的信中写道:“做县令,乃为公家守财,为百姓分忧之日,断无自守之而自盗之,不为百姓而为家计之理。汝父誓不寄银回家,为此也!”
由于治理台湾政绩突出,康熙五十三年,陈瑸在畅春园觐见康熙。康熙问起陈瑸如何来京,陈瑸如实禀报:“蒙抚臣给臣盘缠赴任……臣得总督给的盘缠,方能来京。”康熙听后叹息:“汝竟是苦修行老僧一样!”担任四川提督学政时,陈瑸以“清介公慎”著称,与某些同期官员违法妄行、贪腐成风形成鲜明对比,康熙皇帝特下诏树立他为官员榜样。
《古田县志》记载,陈瑸“收入悉以归公,秋毫不染。”康熙五十七年(公元1718),陈瑸病逝。临终前,他留下遗书,将自己为官所得全部俸银一万三千余两充为兵费,不留分文,“以尽未尽之心”。而他自己一生十分清苦,近20年的仕途生涯孤身一人,身边没有亲人照料。他病逝后,家人整理其遗物,仅发现几件破旧官服、少量书籍和一份嘱托子孙“守俭安贫”的遗书,无金银田产。康熙帝闻讯动容,特赐祭葬,并追授礼部尚书衔。
爱民护民
康熙三十九年,陈瑸任古田知县。当时他面对的是官府人员膨胀且贪污腐化,大肆扰民;田税数目错乱,积欠赋税达数万两;赋役轻重不均,百姓不堪重负等混乱局面。对此,他举行公开考试,淘汰冗员污吏,并对留下来的人员严格管束。他还查明当地富豪勾结吏胥,将本应由他们承担的赋役强加到百姓身上。为此,陈瑸按册籍清理甄别,细查钱粮案件,惩治了许多不法之徒。他还亲自上山征粮,历时近一个月,结清了古田县积欠多年的赋税钱粮。
此外,在施教兴学、恤孤抚贫、救济灾民、捐俸修城等方面,陈瑸也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实事,他的励精图治换来了当地百姓的支持。短短一年多,陈瑸把“素称难治”的古田县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
“双廉”兼备
由于治绩出色,陈瑸被朝廷委以重任,先后任台湾知县、湖南巡抚、福建巡抚等职。不管在何任上,陈瑸始终殚精竭虑、克己奉公,万事以民为先。公务之余,他还非常注重道德教化,曾自捐俸禄,在台南等地建明伦堂、朱子祠,修缮孔庙,并置学田以资助困难学生。尽管工作繁忙,他仍长期主持学政,定期考察士子学业、品行,树立起良好学风。
陈瑸不仅爱民,而且爱护那些为民办事的好官。在福建巡抚任上,他特疏举荐推升善于协调官民关系,既完成朝廷征赋,又让百姓能过得好的官员,一共保举了12位县令,一位通判,一位知府,一位知州,申请给予破格奖励。对官员中那些贪渎之徒,也查清事实,列款题参,请朝廷处分。他主张打击贪官污吏,对那些“并不实力践行,徒尚浮论,要誉沽名;又皆久奉禁革之事,故张大其词,有玷官箴:业经圣明洞见肺肝,斯即立加罢斥。”
陈瑸在《谘访利弊示》中表明自己的为官心迹:“今日随一官一邑,皆可尽心尽力,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有衣食者知礼义而重廉耻,将一邑之人心风俗渐敦古处,狱讼衰息。”陈瑸做到了“廉德”与“廉能”兼备。(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