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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15_E/2017-0712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
 公开日期  2016-05-09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
2016-05-09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保山市纪委监察局职能职责  

中共保山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市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领导。2008年,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对派出机构进行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派出六个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六个监察分局。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决定、命令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基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九)会同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考察、考核市直单位、各县区纪委班子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对市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基本情况  

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工勤编制9人,机关暂定编制51人),2015年末实际在职人数96人;2014年年末对单位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内设: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政风党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1个内设机构;单列保山市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机关党委2个机构和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车辆编制数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2015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三、充分认识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划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我市规范、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  

收支平衡的原则。委局机关在编制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五、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1、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1048.3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5.19万元,财政预算安排10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03万元,项目经费172.30万元)。  

2、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10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9.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1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04.73万元),项目支出17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