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市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领导。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在聚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的同时,抓好全市各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筑牢了广大干部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08年,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对派出机构进行了改革,派出六个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六个监察分局。编制2014年部门决算时,本单位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工勤编制9人,机关暂定编制51人),内设:市巡视联络办、问责办、办公室、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室、信访室、宣教室、纠风室、执法室11个内设机构和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此次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2人;在编实有车辆10辆。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人员结构如下图所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纪委决算总收入1,10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74%;其他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2.26%。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决算总支出108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93万元,占总支出的90.17%;项目支出106.64万元,占总支出的9.8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1.39万元,减幅7.86%,主要是因为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带头执纪,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5%,具体增减变动如下图所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基本建设类项目的经费支出10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3万元,增幅24.27%,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14年新增“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通过保山市发改局批准,计划投资400.05万元,于2014年10月开工,截止2014年12月已支出102.55万元,决算时项目尚未竣工。其他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8万元,减幅71.14%,主要是因为新会计制度执行后与去年相比本年度办公用经费在基本费用中列支的较多。两年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44万元,减幅6.17%,主要是由于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带头执纪,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7.2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2.29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16.2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142.06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72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住房补贴资金;
(四)其他支出5万元,为2013年度综合考核奖励金。具体支出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2.81万元,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用运行维护费支出77.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83万元。其中:无车辆购置费,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72.73万元;发放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9.62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3.11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局机关日常公务活动及查办案件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42人,接待费开支4.98万元; 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区对口单位及扶贫挂钩村汇报工作产生的费用。两年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图所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决算报表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