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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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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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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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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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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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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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位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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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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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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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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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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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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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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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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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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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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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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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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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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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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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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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并对涉及重大项目进行了细化分解,为确保“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相关督查工作由市委原来成立的桥头堡建设重大项目督查办公室负责。该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主任,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的检查、督促、通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督查办公室先后对我市“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进行检查8次,对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约谈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2人次,通报批评14人次,书面提醒6人次。通过检查、督办,为我市“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3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7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方式为各县区承担日常工作开支,下半年由各县(市、区)提出资金用途请示,市纪委一次性拨款至各县(市、区),确保资金使用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督查相关的工作了,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