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费
|
起始时间
|
2017年1月1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合计
|
50,000.00
|
合计
|
50,000.00
|
中央、省补助
|
|
中央财政
|
|
市级补助
|
50,000.00
|
省级财政
|
50,000.00
|
下级配套
|
|
下级配套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 2014年,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也将印发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委将按照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研究起草出台我市具体的实施意见,该项工作由市纪委具体负责。为做好该项工作,需到县区、乡镇、村组进行广泛调研,同时还要全面梳理、逐项评估上一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和牵头单位履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巩固提高,形成常态化管理;切实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大推进力度。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7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5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部份均使用在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所需的必要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及办公费等支出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按照年初预算数及相关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