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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15_E/2018-0619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警示教育工作经费)
 公开日期  2018-06-19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警示教育工作经费)
2018-06-19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警示教育工作经  费

起始时间

201711

截止时间

20171231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合计

50,000.00

合计

50,000.00

中央、省补助

 

中央财政

 

市级补助

50,000.00

省级财政

50,000.00

下级配套

 

下级配套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工作都积极地采取正反典型教育方式开展,以达到警示效果。通过组织全市干部在善洲林场和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17年,我市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组织50批(次)3000人到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善洲林场和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更新了警示教育基地相关展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7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5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际发生开支时由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监狱”垫付年底时由保山监狱提出资金使用请示,再由我单位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按照年初预算数及相关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警示教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525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警示教育工作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