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山农村人情消费治理的建议》(第150号)的提案,已交我委商市民政局、市文明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保山农村地区存在相互攀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风气,在全市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大背景之下,不但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同时也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和农村经济发展;而少数党员干部在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影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巩固拓展,因此,加强保山农村人情消费治理已是人心所向、发展所需、势在必行。
一、关于挂礼方的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用先进观念和优秀文化主导农村意识形态,使农民在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物质财富的同时,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真正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消费行为引导到合理、健康、文明的正确轨道上来。
(一)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文化设施日趋完善。坚持把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保山圆满完成云南省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市建成了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13个村级综合文化室、918个农家书屋、881个村级电子阅览室,基本实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此外,还有56个乡镇、232个村建立了乡情展室、村情展室。公共文化服务朝着标准化、均等化大步迈进。
(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为培植优秀的农村精神文化,保山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队伍建设,实施“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乐民”工程,广泛开展“千场节目下乡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成立城乡业余文艺队伍1376支,实现每村1支文艺队伍,实现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人人有书读、家家有电视看 “六有”目标。
(三)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惠民工程遍地“开花”。深入实施“小广场大喇叭”、数字图书馆、文化大院建设、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信号覆盖、农村文化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力度,让农民在自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普惠、实惠、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载体和平台。
(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引导树立正确人情观。全市各乡镇、村(社区)利用村院围栏、农村大喇叭、农贸市场、村级文化广场、学校、交通要道等宣传阵地,形成“大操大办可耻,新事新办光荣”的强大舆论氛围。积极挖掘本土传统村规家训中修身、立业等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要义,逐步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社会新风尚。2016年6月,中共保山市纪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具有本土特色的传统家规家训,共征集到作品117件,挖掘出了包括腾冲市“东董、西董、南刘、北邓”和寸氏、邵氏等在内的有代表性的家规家训,优秀家规家训在集结成书的同时在农村多个文化广场上进行展示,使优秀家风家训入眼、入耳、入心。
二、关于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要重视对农村人情消费的管理,不能放任其自流的建议
(一)推动移风易俗,促进文明养成。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导向作用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主管作用,与农户签订遵守协议书,成立农村道德理事会、乡风文明监督会对陈规陋习进行监督和规劝。全市各村(社区)对道德评议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红白理事会进行整合,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致富能人、群众代表、家族族长等乡村贤达吸收进红白理事会,优化理事会人员构成,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目前,全市949个村(社区)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明确规定红白喜事的事宜,全市多数村成立了农村红白理事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准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工作,并引导将云南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文件中的纪律要求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规范备案公示,监督关口前移。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要求,必须实行申报备案及公示制度,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村民,属于监察对象,需要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备案。据统计,自文件下发以来截至2018年7月1日,全市已按要求报备农村中共党员659人。
三、关于政府要引导宴请名目和礼金金额的红线,从政府的行政角度去解决人情消费问题的建议
(一)建章立制强化干预。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治理人情风,首先必须端正党风,纯洁干部作风,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人情风的危害,率先参与人情风治理活动,带头破除传统的人情陋习,从简办理婚丧嫁娶,才能用党员的先进性带动群众的自觉性。2014年7月10日,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保纪通〔2014〕7号),要求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遵守“十一个严禁”规定,并做到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以转变干部作风带动乡风文明发展,以干部示范作用扭转农村不文明的人情消费习惯。2014年7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件14人。其中,按职级分,县处级3件3人,乡科级及以下11人;按处理方式分,问责1人,警告9人,严重警告2人,记过1人,免职1人,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刹歪风、树新风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明确范围标准有序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移风易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云南省纪委监委于2018年3月12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并将此文件印发至村一级。该文件从九个方面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了更加细化的规范,文件明确了婚丧嫁娶操办范围,规定:“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同时,对酒席桌数、菜品酒品价格、礼金金额等都明确了标准:“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随礼上限不超过100元。”这样的规定既能让亲戚朋友表达情意,又能使其量力而行,从而大大压缩一些地方过高的办客费用。据不完全统计,自3月12日下发文件以来,通过规范婚丧喜庆菜品数量及礼金金额等,全市共节约社会资金260余万元。5月23日,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中共云南省纪委对《通知》中有关问题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三)直面问题强化落实。2018年5月,保山市安排部署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印发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规范操办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落实情况被纳入其中,对未认真推动落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要求的,在年终指标评分(占总分50%)中扣减2分。为推动落实形成震慑,6月14日至25日,保山市纪委监委组织21个派驻(出)机构对74个市直部门、7个巡察组对5个县(市、区)和4个园区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将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之一,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交办,做到立行立改。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问题为导向,与市民政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形成合力,督促乡(镇)、村(社区)通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由农村自治组织依法依规对村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管理规范。同时,通过随机调研、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一方面严肃查处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行为,另一方面坚决纠正基层干部在教育、劝阻村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曝光一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典型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四、关于对倡导合理的人情往来模式,倡导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的建议
全市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当前殡葬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通过发放倡议书、粘贴标语、入户做群众工作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到移风易俗工作中来,真正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融入到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针对建议中提及的“积极倡导以人情礼金方式实现的民间互助模式,团结村民关系,搞好社会主义和谐民族村建设”,保山市在民族地区的良俗引导上,注重利用哀牢犁耙会、傣族泼水节、傈僳族刀杆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农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近年来,盲目攀比、打牌赌博等现象明显减少,社会风气出现可喜变化。
感谢你们对农村人情消费治理工作的关心、关注,请继续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杨文宇,联系电话:213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