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2200000
中共保山市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2017年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保山市纪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次部门决算共1个单位,人员编制191名(其中:行政编制68名,待消化暂定编制89名,政法专项编制26名,实有工勤人员8名)。2017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市纪委共有16个内设机构,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办(保山市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机关党委2个机构和21个派驻纪检组(纪工委)。调整后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如下: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市纪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市纪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持续从严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1人,其中:行政编制68名,待消化暂定编制89名,政法专项编制26名,实有工勤人员8名。在职实有1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46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1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075,805.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51,400.00元,上年结转624,405.32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8,075,805.32元,其中:本年收入27,451,400.00元,上年结转624,405.3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51,400.00元(本级财力27,451,400.00元,无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入、收费成本补偿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75,805.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75,805.32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1,400.00元,项目支出3,174,405.32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20,324,300.00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65,658.22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8,747.10元,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2,9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2,2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0,40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01,6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901,400.00元,项目支出3,174,405.32元),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0,013,7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5,857,800.00元,津贴补贴9,127,100.00元,奖金488,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12,2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7,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800.00元,医疗费28,7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82,000.00元,其中:办公费715,100.00元,印刷费210,000.00元,水费30,000.00元,电费6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00元,差旅费1,490,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会议费230,000.00元,培训费38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劳务费29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524,500.00元,福利费3,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753,3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95,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700.00元,其中:离休费120,800.00元,生活补助8,900.00元,医疗补助74,4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0.00元;资本性支出25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5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保山市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无此项费用,与去年同期比没有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4,901,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544,664.00元,同比增长73.45%,主要是原因为:机构改革年内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226,550.00元,由于工资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增加221,114.00元,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导致差旅费增加320,000.00元,其他各项支略有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74,405.3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18,040.68元,同比下降3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少了“监察委办公场所改造及设备购置经费”1,750,000.00元,其他零星项目经费减少168,040.68元。本年度安排具体项目为:
“纪检监察一般案件查办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一般案件查办工作所需差旅费及办公费用;“纪检监察系统维护费” 100,0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涉密专网的维修维护及正常所需设备购置;“巡察工作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每年正常开展三轮巡察工作的办公场所租赁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党风廉政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所需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经费”700,000.00元,用于保障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经行维护、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扶贫开发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办公经费;2018年度结余结转资金624,405.32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68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1,950.00元,同比增35.71%,占基本支出的18.80%,与去年比主要增加项为:水费15,000.00元,差旅费320,000.00元,维修维护费50,000.00元,会议费55,0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211,114.00元,其他交通费597,250.00元,其他分项略有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变动的原因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了61名,职能职责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同比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中共保山市纪委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00.00元,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中共保山市纪律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5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1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5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1个。2019年中共保山市纪委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