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保办发〔2009〕40号)、《关于调整充实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的通知》(保办字〔2010〕34号)的要求,我市制定了《保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保纪发〔2011〕15号),明确由市纪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今后几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每年进行一次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保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定期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息发布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8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5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均用于开展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上,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按照年初预算数及相关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