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第二批)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保山市切实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现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分别是:
一、着力坚持“四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一是积极筹措财政扶贫资金,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2019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9282.94万元,截至11月30日,已下达市级财政扶贫资金9282.94万元。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截至11月30日,全市财政涉农资金到位21.66亿元。二是强化考核评估,注重考核成效运用,调动和凝聚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兑现2018年脱贫攻坚综合评价奖励,对评价为“好”和“较好”的4个县(市、区)和3个园区兑现奖励资金800万元,对完成脱贫任务的村干部兑现奖励资金637.9万元,以奖代补脱贫出列村和有脱贫任务村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880万元。三是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摘帽成果。持续加大对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今年以来,昌宁县、龙陵县财政涉农资金共投入8.64亿元。加强对昌宁县、龙陵县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2019年以奖代补补助两县贫困村32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830万元,至此,实现了两县142个贫困村、103个有脱贫任务村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补助全覆盖。
二、着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违法排污企业
截至2019年10月,保山中心城市3条黑臭水体清淤截污治理工程已经完成,治理河道24.52公里。专项清查中心城市3条黑臭水体和东河入河排污口,对发现的24家汽车修理厂进行停产整治,责令关闭6家小餐馆;对1家污水处理排放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约谈、查处并限期整改;对东河沿线15家生产企业、石材加工、养殖、小作坊等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共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排污通知书10份。
三、着力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药品、高值耗材价格虚高等医疗乱象问题
全面加强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共稽核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52家,走访核查参保人员476人,查处医疗机构255家,处置违规参保人员4人次,处置违规案件117起,取消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资格1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管理2家,追回违规费用962万元;依托大病合署办及第三方力量核查大病保险案件12618件,因违规不予支付1162件,不予支付医疗费用1343.63万元。
四、着力解决临时救助标准低的问题
2019年第三季度临时救助13670户4198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321.26万元,人均救助水平为552.91元,与第二季度相比人均救助水平提高1.93%;与第一季度相比人均救助水平提高了5.33%。
五、着力解决农村生活供水工程、宽带网络和农村公路等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中的突出问题
全市3813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含400件千人以上工程)“三个责任”落实到位,均已完成责任人名单、供水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的公示,各县(市、区)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工作推进顺利。全市413个贫困村已提前完成宽带网络到村委会、卫生室和小学全覆盖,村委会、小学和卫生室分别达到100兆、50兆和20兆的最低网速要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不断强化,2019年省级下达养护补助资金4883.85(含腾冲市1183.0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到位200万元,审查农村公路预算414项,审查农村公路招标控制价156项,涉及资金约14.6亿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里程2468公里。
六、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在窗口、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和执法等方面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推进公安机关“放管服”工作,结合实际推出《保山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及办理层级(第二批)》和《保山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第二批)》,明确了89项具体事项办事清单和层级。目前,建立了覆盖全市72个乡镇的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推行了“保山车管服务”微信办理便民服务,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体检、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10余项车管业务;改革民爆物品管理机制,放开市场准入,打破垄断经营,民爆物品价格降幅达43%,共为企业节约成本上亿元;简化公章刻制备案程序,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推行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将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属地民企就近申领。取消、减少4项车管收费,取消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收费项目;为出入境拉运鲜活农产品人员开辟办证绿色通道服务,加强通关便利。2019年以来,办理通行证15277余人。在保山工业园区和腾冲边境合作区建立“境外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加强境外边民务工人员就业服务。2019年以来,为企业务工人员办理临时居留证2325余人。二是全面深化执法公开。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公安机关已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555份;在警综平台录入特定对象公开信息918人,向特定对象提供刑事案件办理进程和处理结果查询;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合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36件次;持续抓好64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目前,已完成35项;围绕有案不受、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久拖不结等重点,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暨积案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局排查警情数170379起,排查案件数56113起,发现慢作为115起(已整改31起),不作为2起、未及时立案2起,整改不如实立案14起;共排查警情数2240起,排查案件数3494件(其中涉黑涉恶案件20件);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排查警情数60426件,排查案件数60672件,在排查中发现不作为案件10件,慢作为案件43件。三是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在刑拘、延长羁押期限、报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进行法律审核把关共5010件7946人次,审核行政案件5680件8586人次,共审批违法犯罪案件733件次。全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对接检察机关2303件次。
七、着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问题
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和统计方法制度培训。2019年累计培训基层统计人员2684人次,培训“四上”企业统计人员1010人次。对统计违规行为进行清查,累计检查职能部门363次,检查企业924次,发现问题60个,均立即纠正整改。清理涉及经济指标考核文件7份,发现问题1份,现已对接牵头部门予以纠正。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开展编造虚假资料骗取纳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清查,开展源头数据核查企业共360户,发现问题48个,共超进度报送投资44.4亿元,目前已将计入累计完成投资的部分剔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进行数据核查(企业)406户,发现问题40户,均已纠正整改。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