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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0-0624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案业务费)
 公开日期  2020-06-24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案业务费)
2020-06-24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办案业务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保山市监察委员会整合了市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的职能和人员,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扩大。机构改革后增加人员日常办公费用,查办案件跨区域取证、追赃住宿费用,开展留置工作期间陪护、办案人员食宿费及外调差旅费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费,开展“体验式监督”工作差旅费等资金大幅增加,导致市纪委市监委资金缺口较大,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申请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100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均使用在办案件跨区域取证、追赃住宿费用,开展留置工作期间陪护、办案人员食宿费及外调差旅费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费,开展“体验式监督”工作差旅费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

五、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办案业务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