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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0-0624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巡察工作经费)
 公开日期  2020-06-24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巡察工作经费)
2020-06-24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巡察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保办发〔2018〕5号)要求,2018年成立了编制为5人的保山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7个编制为3人的巡察组,该机构属新成立的市委工作部门,设在保山市纪委。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部署,从2017年开始,市委巡察办每年开展3轮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时间为30天,四届市委任期内将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还承担着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省委巡视组巡视保山及各县(市、区)期间的沟通协调对接等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96.98万元,执行率为92.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及保障省委巡视组对保山的巡视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租金、差旅费报销、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等,能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市委共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单位14个,对3个单位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1059个,问题线索21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5条;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已巡察村(社区)党组织716个,覆盖率达75.45%,切实巩固了全市管党治党工作成效。采取“体验式巡察,跟进式督办,案例式分析”的方式对市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五县(市、区)和三个园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63个,边巡边改推动解决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困难、政府保证金返还不到位等问题14个,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把经费支出关口,在开展巡察培训场地及驻点办公场所租用方面略有节约,因此该笔费用未使用完,未使用部份已以2019年年终决算时全额交还财政,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9.236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中共保山市纪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巡察工作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