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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1-0302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日期  2021-03-0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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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02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2017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以来,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先后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2020年底市纪委共有16个内设机构,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机关党委2个机构和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调整后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如下: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入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定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全面领悟其中蕴含的精髓要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以上率下,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2.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二是强力攻坚、“破网打伞”, 坚持与政法机关通力合作,持续“点对点”深挖细查,逐步形成“纪委监委和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协同,各方配合强力打伞”的围歼态势。

3.充分履行监督基本职责,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一是认真履行协助市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市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推进监督执纪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4.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二是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老问题,扭住私车公养等新问题,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推磨式”检查、“飞行点穴式”检查等多种方式,靶向精准监督,先后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节点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5.抓实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是突出“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四届市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常规巡察,对24家市级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二是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及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机制,贯通融合组织、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其他监督,放大监督效果,为形成“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6.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成效充分显现

一是以深入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为引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集中查处了一批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二是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第一工程”和“生命线”,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落实“双安全”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唯一一个完全符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设要求的留置场所,为审查调查“战场”搭建功能完备、实际实用“硬件大后方”;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五是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7.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要求;二是出台并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赋予21个派驻机构监察权,理顺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机构体制;三是加强对市管企业纪检监察和市属院校纪委的领导,赋予市管企业监察权,推动市属院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75个乡镇纪委加挂派出监察室牌子;四是总结提升“勐糯经验”,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理顺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领导关系。

8.坚守初心使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严更实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按照《保山市守初心担使命转作风整改落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办法》,持续抓好“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二是压紧压实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制定培训工作计划,通过派员参加省纪委省监委培训、市县两级举办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在线培训年中测试,组织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各部门参加省纪委辨析式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四是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给予党纪处分,充分彰显自我革命的勇气。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15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财务总收入330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5.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8万元。

与上年(非涉密)财务收入对比减少188.37万元,减幅5.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收入中涉密资金增加,单位项目支出仅有15万元为非涉密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财务总收入330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5.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5.61万元(本级财力3305.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非涉密)财务收入对比减少188.37万元,减幅5.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务收入中涉密资金增加,单位项目支出仅有15万元为非涉密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我委部门预算(非涉密)总支出3306.69万元。财政拨款(非涉密)安排支出33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96万元,增幅6.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政策性调资等导致增加了基本工资70.16万元、津贴补贴51.68万元、奖金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4万元、医疗费16.93万元、其他公用经费8.49万元;非涉密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多数为非涉密项目,2021年随着工作职能职责的转变和业务性质的变化,按相关要求将项目资金纳入涉密项目管理,年内仅有一个非涉密项目,财政安排支出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非涉密)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2688.17万元,用于机关运行所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等;“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用于保障“2021年党风廉政项目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2011150——事业运行”26.37万元,用于保障清河工作点事业人员正常工资福利;“2080501——政单位离退休”14.12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1名离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护理费等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94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本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12万元,用于支付我单位1名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3.60万元,用于缴纳本年基本医疗保险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8万元,用于缴纳清河工作点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01万元,用于缴纳本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我委部门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均为涉密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46次,共计接待93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禁餐桌上的浪费,严格执行定点接待用餐,以单位食堂接待为主导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有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我委9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8个项目涉密,1个非涉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党风廉政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为保山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每年负责对5个县(市、区)、3个园区及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配合市委做好省对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产出指标

①每年从各内设机构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5个县(市、区)、3个园区及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分值20分,少一个小组扣1分)。

②相关抽调人员年终集中对各单位进行考核7天以上。(总分值20分,少一天扣1.5分)。

③年内对全市各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其履职尽责。(总分值10分,未达到效果扣3分)。

④年内保障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平台正常运行。(总分值20分,未按运维合同完成相关细则各扣1分)。

(3)效益指标

①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为保山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总分值20分,未达到效果扣3分)。

(4)满意度指标

①全市被考核的各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总分值1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3.82万元,主要为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的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 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万元,增幅5.32%,主要原因为:年内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的日常办公经费增加,增加项具体为:水费1.20万元、邮电费5.56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9.97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办公费、劳务费等项目减少16.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2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021149076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