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会议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召开中共保山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的通知》经市委同意,中共保山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在隆阳召开,会期1.5天,参会范围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监委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委员、市监委委员,各园区、市直及驻保单位1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各园区纪工委书记,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230人。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办发〔2014〕49号)标准测算了相关会议支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3.3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20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3.30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均使用在召开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食宿费、会议材料费、会场租金等方面,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