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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2-0316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日期  2022-03-16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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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3-16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5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2017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机关党委2个机构和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分别是: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信息技术保障科)、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如下: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来,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保山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主线,坚守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努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1.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坚定有力。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六稳”“六保”和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严查有令不行、表里不一,空喊口号、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机制,以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深做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三是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扛牢抓实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监督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107人、3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追责问责。

2.聚焦“两个责任”,组织协调有力有效。一是协助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压实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三是扎实抓好省纪委省监委对市纪委市监委“小巡视”监督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调研监督,及时反馈督促纠正存在问题。

3.严肃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一是强力“打伞破网”,保持高压震慑。二是强化系统治理,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把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推动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建、以案促改。三是抓实警示教育,涵养新风正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专题辅导,为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中青班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开设“净化政治生态在行动”专栏,全面展示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保山实践,努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保山”。

4.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派驻机构派驻监督和县(市、区)纪委监委属地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领导干部教育提醒、警示教育,将纪律挺在前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二是坚持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入手,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通过组建监督单元,综合运用飞行点穴式、推磨式、交叉式等多种监督方式,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三是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严肃查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脱离实际、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二是深入开展烂尾楼清理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开展社保养老金专项整治。四是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6.推进巡察联动,利剑作用充分发挥。一是打破市级巡市级单位常规做法,成立5个巡察组对五个县(市、区)10个乡镇30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通过有效监督,及时查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助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是成立6个巡察组,对5县(市、区)和12个市直责任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剑指要害,严肃查处,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利剑作用。三是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与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涉粮问题专项审计联动融合,统筹市、县(市、区)巡察机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力量,综合采取提级巡察、综合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的方式,对市县两级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粮站、粮库)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7.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加强培训提能力。组织市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每季一测”“每月一测”,倒逼领导干部在考中学、干中学。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顺利完成市县乡纪委换届。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领导干部的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职级晋升推荐考察工作。三是健全机制体制,严格监督“自己人”。对机关各部门、各巡察机构、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风险集中排查。四是快查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坚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绝不遮丑护短、姑息迁就。五是统筹推进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选派干部到挂钩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在职党员到挂钩村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154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财务总收入36,243,65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43,65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我委(非涉密)财务总收入36,243,656.00元,较上年增加3,176,756.00元,增长9.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43,656.00元,较上年增加3,187,556.00元,增长9.61%;政府性基金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的涉密资金与去年同期比减少,涉及金额3,18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财政拨款收入36,243,656.00元,其中:本年收入36,243,65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43,656.00元(本级财力36,243,656.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财政拨款收入36,243,656.00元,较上年增加3,187,556.00元,增长9.61%;其中:本年收入36,243,656.00元,较上年增加3,187,556.00元,增长9.61%;上年结转收入0元,较上年减少10,800.00元,下降1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43,656.00元,较上年增加3,187,556.00元,增长9.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的涉密资金与去年同期比减少,涉及金额3,18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涉密)预算总支出36,243,65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243,6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5,65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56.00元,增长0.18%,主要原因为年初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9,556.00元;(非涉密)项目支出3,27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8,000.00元,增长2,085.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按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设置要求,对去年同期涉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增加了非涉密项目“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2,880,0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98,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1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非涉密)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26,932,900.00元,用于机关运行所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78,000.00元,用于保障2022年正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需经费150,000.00元,用于保障委机关和清河工作点运维管理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2,880,000.00元,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临聘人员经费”98,000.00元,用于保障各内设机构网络正常运转的“网络运维经费”150,000.00元;“2011150—事业运行”424,800.00元,用于保障清河工作点事业人员正常工资福利费用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0.00元,用于保障我委24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9,30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本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9,156.00元,用于支付我委1名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3,800.00元,用于缴纳本年基本医疗保险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800.00元,用于缴纳清河工作点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35,100.00元,用于缴纳本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非涉密)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32,965,655.00元(1)工资和福利支出27,686,100.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8,842,600.00元、“30102—津贴补贴”11,869,300.00元、“30103—奖金”807,7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49,3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5,3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5,1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3,800.00元、“30114—医疗费”220,0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265,8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281,200.00元、“30202—印刷费”70,000.00元、“30205—水费”30,000.00元、“30206—电费”75,000.00元、“30207—邮电费”115,6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620,0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50,000.00元、“30215—会议费”60,0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00元、“30226—劳务费”15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28,100.00元、“30229—福利费”5,1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2,246,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9,8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56.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9,156.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4,600.00元。

2.项目支出(非涉密)3,278,000.00元。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50,000.00元、“30202—印刷费”30,000.00元、“30207—邮电费”150,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880,000.00元、“30211—差旅费”30,000.00元、“30215—会议费”10,0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0元、“30226—劳务费”98,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时,对非涉密资金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0.0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0元,(全部为对口科室预留资金,按实际发生额申请拨款),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约接待9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我委10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6个项目涉密,4个项目非涉密。非涉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党风廉政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配合市委做好迎接省委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全市78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从5个县(市、区)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

2.产出指标:(1)保障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平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总分值20分,未按运维合同细则完成一项工作扣1分)。(2)从各内设机构和相关单位抽调约30人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5个县(市、区)、3个园区、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分值20分,少一个单位扣0.5分)。(3)年内对市直单位及五县(市、区)园区领导班子及成员78个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总分值20分,未达到效果扣3分)。(4)从5个县(市、区)选取试点单位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工作。(总分值10分,未完成1个示范点扣1分)。

3.效益指标: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总分值20分,未达到效果扣3分)。

4.满意度指标:全市被考核的各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总分值1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项目名称: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保障保山市留置场所正常运行,确保保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规范全市留置业务,保障2022年市本级及五县(市、区)留置工作能顺利开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提供坚实的基础,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机构、签定运维保障合同,对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办案点及清河办案点2022年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等进行运维保障,确保办案点正常运转。

2.产出指标:(1)与第三方机构签定物业管理合同,保障一年的办案点运维服务。(总分值20分,未按运维合同细则完成保障一条扣1分)。(2)年内案件按期办结率达95%以上。(总分值2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3)保障年内留置人员正常生活所需。(总分值20分,未按合同约定满足保障一项扣1分)。

3.效益指标:满足市本级和五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总分值20分,未按合同约定满足保障一项扣1分)。

4.满意度指标: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及留置场所看护队伍满意度达95%以上。(总分值2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三)项目名称:临聘人员经费

1.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按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年内实际招聘不少于5人,需保障此类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经费的正常开支。

2.产出指标(1)年内临时聘用人员总数不低于5人。(总分值20分,临聘人员少1人扣4分)。(2)年内及时足额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总分值20分,年内少发放或未按时发放临聘人员工资1次扣4分)。(3)年内及时足额交纳临时聘用人员各项社会保障费用。(总分值20分,年内少缴或未按时缴纳临聘人员社会保障费用1次扣4分)。

3.效益指标:通过临时聘用人员参与为机关运行提供人力保障。(总分值20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一项扣2分)。

4.满意度指标: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在职人员满意度达98%以上。(总分值2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

(四)项目名称:网络运维经费

1.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域推进、全面共进,推动修复化全市政治生态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努力建设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围崇清尚廉的“清廉保山”。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以保山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决肃清影响。年内保障机关办案点及清河工作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

2.产出指标(1)保障清河工作点一年的网络正常运行。(总分值20分,未保障一个月扣1.5分)。(2)保障委机关一年的网络正常运行。(总分值20分,未保障一个月扣1.5分)。(3)保障电子政务网络一年内正常运行。(总分值20分,未保障一个月扣1.5分)。

3.效益指标:通过网络运维保障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总分值20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一项扣2分)。

4.满意度指标: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总分值20分,未达到一个百分点扣1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65,800.00元,主要为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的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与上年对比减少472,400.00元,减幅8.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树立过苦日子的观念,提倡厉行节约、绿色办公,办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具体为: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35,9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0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211,5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36,731,084.68元,其中,流动资产8,018,648.90元,固定资产128,704,05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3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96,13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638,01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5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202203160933164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