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5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和保山市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为: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不含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信息技术保障科)、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第一至第七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踔厉奋发践行“四个进一步探索”工作法,笃行不怠统筹推进“清廉保山”建设,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时代担当,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强化思想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强化巡察与整改监督全链条发力,推动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二是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全面净化。以最强担当“打伞破网”惩治腐败;以最实行动提升以案促改治理效能;以最严要求强化“一把手”监督。
三是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一严到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一刻不停推动“两个革命”落地见效;一以贯之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是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坚持人民至上,尽锐出战打好铁纪护航“攻坚战”;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打出保障民生“组合拳”;守护人民愿望,多点发力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
五是坚定不移统筹推进“清廉保山”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相辅相成。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助力建设亲清政商关系;“小切口”整治民生问题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医清患乐”专项行动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行动有力提振干部精气神;“清廉单元”建设行动支撑构建“清廉保山”大版图。
六是坚定不移系统开展“五个行动”,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开展政治建设行动;开展“实战练兵”行动;开展“名师高徒”行动;开展“教育整顿”行动;开展“暖心聚力”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148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9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总收入42,938,29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38,29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694,638.5 元,同比增长18.4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的项目增加“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1,000,000元,“州市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60,000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26,838.5元;项目减少“网络运维经费”150,000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等2,978,100元;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的基本费用增加4,735,9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42,938,294.5元,其中:本年收入42,938,29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938,29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694,638.5元,同比增长18.4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的项目增加“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1,000,000元,“州市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60,000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26,838.5元;项目减少“网络运维经费”150,000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等2,978,100元;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的基本费用增加4,735,9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总支出42,938,29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938,294.5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1,55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35,900元,同比增长14.3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费用增加;项目支出5,236,738.5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8,738.5元,同比增长59.7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的项目与去年同期比增加“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1,000,000元,“州市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60,000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26,838.5元;减少项目“网络运维经费”150,000元,“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等2,978,1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0,435,3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所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45,6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2年正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需经费150,000元,用于保障“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 所需1,000,000元,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临聘人员经费”95,6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907,100,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086,738.5元,主要用于弥补保山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及办案经费不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200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98,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9,15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04,7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2,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9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补充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元(全部为对口科室预留资金,按实际发生额申请拨款),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16次,共计接待约8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相关购置经费由保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我委12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8个项目涉密,4个项目不涉密。非涉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党风廉政建设经费,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市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市监委牵头,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全市78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从5个县(市、区)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
2. 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云财行〔2022〕3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拟将该资金用以弥补保山市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纪检监察辅助性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不足部分及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案件查办经费。
3.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云财行〔2022〕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拟将该笔经费用以弥补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不足。
4. 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经费,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自 2019年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提出由16个州市轮流到云南省委机关大院进行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按工作推进情况,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将于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承办第十二期“云南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届时将按冯志礼书记在《关于申请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和杨军书记对《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筹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工作方案》的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76,200元,较上年减少89,600元,下降1.76%,主要原因分析:加大宣传“全员过苦日子”的观念,进一步开展厉行节约,在上年的基础上相应减少了办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73,388,027.66元,其中,流动资产35,214,585.67元,固定资产136,015,898.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21,244.58元,无形资产36,29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56,94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11,847.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