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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3-0417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开日期  2023-04-1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04-17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2017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2022年末,有人员编制162名(含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实有工勤人员7名;有16个内设机构(不含机关党委)、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第一至第七巡察组);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9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着力推进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流程上的深度融合,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四个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每年末对次年需申报的项目随同部门预算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按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2022年初部门预算共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条,设置项目绩效目标73条,涉及项目13个(其中: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个、涉密项目7个),金额6488.94万元,所有资金均为财政预算资金,年内实现了财政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预算资金全覆盖。

2.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以保山市纪委市监委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涉及项目13个(其中: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个、涉密项目7个),金额2553.20万元,编报绩效目标73条。所有项目资金均为财政预算资金,年内实现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收入合计648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8.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2年支出合计648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8.94元,占总支出的100.00%;按支出方向分:基本支出3935.74万元,占总支出的60.65%;项目支出2553.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3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要求,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对财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顺应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部门预算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着力推进预算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我委内控制度涵盖了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结算方式,定额指标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规范预算编报、支出事项、货币资金及“三公”经费的管理。2022年,对《市纪委市监委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市纪委市监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10余项制度进行修订,将《保山市纪委常委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分类》《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等19项制度汇编成册,并严格执行,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合法合规。在日常工作中,市纪委市监委严格执行市级单位培训费、会议费相关文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具体包括:

1.更好地利用公共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更好地控制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得出绩效自评结论,汇总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度共收到财政拨款6488.94万元,支出648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8.94元,占总支出的100.00%。按支出方向分为:基本支出3935.74万元,占总支出的60.65%;项目支出2553.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35%。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扎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职责。年内严格按年初预算进行资金支付,共开展项目13个(含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个,涉密项目7个),涉及项目资金2553.20万元,占总支出的39.35%。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实施的13个项目(含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个,涉密项目7个),均按年初部门预算完成。省对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预计达到“合格”档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踔厉奋发践行“四个进一步探索”工作法,笃行不怠统筹推进“清廉保山”建设,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时代担当,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意度达96%。

(四)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各项指标均按年初预定目标完成,经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经自查自评,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10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虽然我委已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常规的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及相关工作,但对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绩效评价工作基本由财务人员兼职进行,具体实施项目的业务部门处于边学边用的状态,涉及人员没有进行绩效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评价机制。在今后的绩效评价工作中,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将加大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有效提升资金、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度,从而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有效应用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均在市委巡察机构、机关各部门及派驻(出)机构中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经费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二)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进一步健全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将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按期整改后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同时,待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绩效评价中,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组,明确了牵头部门、相关绩效考评业务由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实地勘察核对、调查取证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委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将根据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